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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德治国”的理论思考

2001-04-03 来源:光明日报 罗国杰 我有话说

内容提要

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全国革命的胜利,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面行使管理国家职能以来,我们党第一次比较系统地论述法治和德治的关系,第一次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要紧密结合。“以德治国”,有利于全社会正确估量道德的社会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党全国重视道德建设的自觉意识。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手段多种多样,有经济的、政治的、法律的和行政的等,而道德是一种非常特殊且有效的手段。“以德治国”,有利于加强科学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教育和塑造,有利于改善党风和社会风气,有利于清除消极腐败现象。重视思想道德建设,狠抓“德治”,“以德治国”,对于坚定理想信念,塑造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升华人生境界,提高道德觉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今年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了“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全国革命的胜利,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面行使管理国家职能以来,我们党第一次比较系统地论述法治和德治的关系,第一次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要紧密结合。

“以德治国”,有利于全社会正确估量道德的社会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党全国重视道德建设的自觉意识

前些年,在我国社会中,道德万能论和道德无用论都有一定的市场,但从影响来看,比较占上风的是道德无用论。道德无用论的一个基本前提,是认为现在我国搞的是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建立在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基础上的。这种观点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利用“看不见的手”(在经济上是市场、在人性上是自私的动机)驱使个人发财致富。因此,市场经济同道德、特别同集体主义道德是相矛盾的,道德是市场经济的天然障碍,市场经济只能讲法治,而不能讲德治。

这样的观点,对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乃至对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都是十分有害的。江泽民同志提出“以德治国”的思想,对于正确估量道德的作用,无疑具有正本清源的重大意义。强调“以德治国”,不仅是反对道德无用论,而且也必须恰当地为道德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定位,从而加大全社会进行道德建设的力度。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相适应的道德体系,不但要提出系统的道德规范,而且要使这些道德规范通过各种渠道深入人心,由外在的规范转换为内在的良心,使社会舆论与道德良心相互呼应、相互映照。只有这样,才能使似乎“无用”的道德,成为有“大用”的行为规范,即“无用之用,是为大用”。然而,要达到这样的目标、这样的境界,就必须充分肯定道德和道德规范的作用,充分肯定道德舆论和道德良心的作用,归根到底,是必须充分肯定道德建设的作用。“以德治国”,正是对道德和道德建设的作用给予的高度评价。

“以德治国”,有利于在新形势下调整社会关系特别是调整社会的利益关系

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突破口的各项改革措施,引发了全国各行各业、各个阶层的社会关系的普遍调整;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社会的经济成分、分配方式、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更加多样化,收入差距也进一步拉大,社会关系发生了更大的变化。社会关系的调整,核心是利益关系的调整。

社会关系的调整、利益关系的调整,既是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等社会基本制度通过改革自我完善的结果,也必定会反过来对社会基本制度产生作用。这种作用是否有利于社会基本制度的巩固和稳定运行,取决于新形成的社会关系、利益关系是否合理、协调和可控。合理的、协调的、可控制的社会关系和利益关系的目标,单靠经济体制的改革,单靠个人利益的刺激,基本上是达不到的。这些年我国社会的社会关系和利益关系在某些方面、在一定范围内的无序甚至混乱的状况,证明经济体制改革的单兵突进决不能使我国的经济社会得以稳定、协调、健康地发展。

社会关系,特别是利益关系的调整,主要是对个人与社会集体的利益关系的调整,同时又派生出对个人与个人的利益关系的调整。这些关系笼统起来看是简单的、易于把握的,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是千变万化的、异常复杂的,稍不慎重,就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尖锐矛盾。这些年在我国社会中,个人与社会集体的利益关系、个人与个人的利益关系,其多样性和复杂性,这些关系的矛盾情况的深刻性和尖锐性,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所不曾遇见过的。在一个正常运转的社会中,调整这些利益关系的手段可以有多种多样,有经济的、政治的、法律的和行政的等,道德也是诸种手段中的一种,而且是非常特殊的一种。道德调整利益关系的特殊性在于,当个人与社会集体、与他人发生利益矛盾时,通常情况下,一个有道德的人,总是优先考虑照顾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也就是“先公后私”、“先人后己”;甚至在必要的时候,一个有道德的人,还会为社会集体和他人牺牲自己的利益。从古至今,在各个社会成员彼此竞争的情况下,一个社会要能够稳定、协调、健康地发展,相当程度上,要依靠道德具有的这种特殊的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功能。如果在竞争中没有合作、礼让等道德的规范和精神,利益关系中的矛盾就不可能得到正常有效的缓和以至化解,而只能日渐尖锐,最终发生激烈的对抗。当一个社会的各种利益矛盾普遍无法正常缓和、无法正常化解时,利益矛盾就只能通过其他强制的办法甚至是暴力的办法来解决。

因此,一个社会在利益关系急剧变化、利益矛盾比较尖锐的时候,必须更加重视并善于运用道德的特殊调整手段,最大限度地将各种利益矛盾调整到可控的范围之内,避免利益矛盾的对抗,并逐渐缓和以至最终化解那些尖锐对立、影响社会稳定的利益矛盾。当前,提出“以德治国”,十分有利于全党全社会积极主动地运用道德特殊具有的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功能,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帮助广大干部群众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自觉地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全国各族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之中,把个人奋斗融入到实现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之中,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关系,增强全社会的凝聚力,使我国的经济社会能够在一个稳定、协调、健康的环境中,长期快速地向前发展。

“以德治国”,有利于加强科学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教育和塑造,有利于改善党风和社会风气,有利于清除消极腐败现象

经济成分、分配方式、就业方式、生活方式的多样化,收入差距的扩大化,在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上的一种反映,就是个人价值取向多元化的趋势日渐明显。个人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客观趋势,不能视为社会价值导向也必然趋向多元化的依据。恰恰相反,越是在个人的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的背景下,越是应当强化社会一元化的价值导向,而不是放任自流。一个社会的凝聚力,往往来自于社会成员的共同理想和信念,理想和信念,又总是要具体表现在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上。因此,一个社会要增强凝聚力,应必须首先加强一元化的价值导向,并最终靠共同理想和信念去团结社会成员。我国社会当前的共同理想和信念,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提出“以德治国”,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正是强化这些共同理想信念,强化这些最基础的一元化价值目标导向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个人价值取向的多元化趋势,实质上是社会成员人生境界和道德觉悟差距拉大的一种表现。改革开放20余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但在党风和社会风气方面也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更多的则是由于国外大气候、国内小气候新产生的。比较突出的,或者说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最为关注、最不满意的问题,就是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在一定范围内还愈演愈烈。这些问题为什么会产生,这些问题如何才能根除,需要我们认真反思。理想信念的动摇,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颓变,人生境界的滑坡,道德觉悟的下降,是腐败现象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重视思想道德建设,狠抓“德治”,“以德治国”,对于坚定理想信念,塑造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升华人生境界,提高道德觉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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